根据《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财建【2011】438号)和《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建【2011】180号),经相关部门审核,河北省财政厅、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《关于下达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冀财建【2011】422号),其中我公司2#发电机组项目,获得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23万元。